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教学单位及项目组评建工作第一次督察的通知〔2017〕2号

更新日期: 2017-02-22   访问次数: 240

 

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评建工作办公室文件

 

  评建办〔20172                     签发人:张艳国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教学单位及项目组评建工作第一次督察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单位、各项目组: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16]44 )、《组织实施方案》(校发[2016]132 )、《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指引》(评建办[2016]1号)和《各项目组及相关责任单位自评自建工作指引》(评建办[2017]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对各教学单位和项目组评建工作第一次督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此次督察包括集体听课看课,审阅自评报告,实地考察学院,听取集中汇报等四个环节。通过督察,重在帮助各教学单位和项目组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确定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工作安排

(一)集体听课看课

1、时间:201736-31日(第三至六周)。

2、任务:督察组专家分组到本组被督察的8个教学单位听课看课。对每单位集体听课节数不少于2节,集体看课节数不少于8班次。具体安排由各组组长与联络员确定。

(二)审阅自评报告

1、时间:2017320-30日(第五至六周)。

2、任务:督察组专家分组对本组督察学院《自评报告》进行审阅,对每个审核项目给出评价等级,对不足部分提出具体意见。

(各组学院自评报告专家评价意见表见附件1

(三)实地考察学院

1、时间:2017329日(周三)9:00-17:00

2、任务:校领导、督察组专家分组深入学院,实地重点考察(1)学院走廊、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的文化环境建设,(2)学院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与管理情况,(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试卷整理与归档情况,(4)试点学院的文档建设;对不足部分提出具体意见。

(各组实地考察学院安排及专家评价意见表见附件2

(四)听取集中汇报

1、时间:2017330日(周四)8:30-12:00

2、任务:校领导、校外专家、督察组全体专家分组集中听取学院特色汇报项目组自评自建工作汇报原则上由学院院长/项目组组长采用PPT形式汇报,每学院/项目组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专家现场提问和汇报人应答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

(各组听取集中汇报安排及专家评价意见表见附件3

三、督察结果

1、督察成绩计算:督察学院成绩采取定性与定量、等级制与百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等级制分ABCD4 个等级,其转换成百分制对应分值依次为90807050。按照听课看课30%,自评报告15%,实地考察15%,特色汇报30%,其他工作(包括按时提交材料,教学大纲完成情况等)10%的权重综合计分。

2、督察结果运用:督察学院的成绩为2017年度学院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奖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和项目组督察结果将与2017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

3、督察结果公布:2017410日前,汇总公布本次督察结果,并向各教学单位和项目组反馈具体整改意见。

四、相关要求

1、按时提交自评报告。各学院、各项目组应按照规定时间于2017315日前,将自评报告纸质稿(一式十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教务处邹生根、郑卫平。

2、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本次督察是学校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的主要基础,请各相关部门、各学院高度重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

 

评建办地点:先楼教务处5219室,电话:88120276。本科教学评建工作QQ群号:522424311

 

附件:

1. 各组学院自评报告专家评价意见表

2. 各组实地考察学院安排及专家评价意见表

3. 各组听取集中汇报安排及专家评价意见表

 

 

 

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220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