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1.教育督导科
工作职责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整体要求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职责,负责教育教学督导的具体工作;参与制定、修改有关教育教学督导管理文件、制度,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实施,撰写工作总结;负责组织全校阶段性教学督导工作;负责与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负责教学督导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协同教务处督导专家开展全校教学常态监控和教学督察工作;协助评估监测科开展各类教育教学评估监测工作。
2.评估监测科
工作职责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整体要求和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职责,负责教育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测的具体工作;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变化发展,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教育教学评估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计划并实施,按时做好学期(或年度)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总结;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评估流程并组织开展工作,确保评估工作规范、严谨、高效;负责组织参加外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评估以及专业认证;组织开展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的跟踪调查;完成学校授权和其他部门委托的相关评估工作;协助教育督导科开展各类教育督导工作。
3.办公人员:
部门 | 办公人员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中心主任 | 揭安全 | 88120275 | 先骕楼5227 |
中心副主任 | 胡小燕 | 88120268 | 先骕楼5208 |
评估监测科 | 郑卫平 | 88120277 | 先骕楼5216 |
教育督导科 | 张鹿鸣 | 88135360 | 先骕楼5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