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教师本科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院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9-06-26   访问次数: 362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务字[2019]044号《关于开展教师本科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核,现决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财政金融学院为教师本科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学院。试点时间为三年,待成熟后将在全校铺开。请试点学院进一步优化改革试点方案,将改革试点政策及评价时间安排传达到本学院教师,并于201973日前将优化后的方案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

教务处

201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