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名单的通知 |
更新日期: 2025-04-18 访问次数: 10 |
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学校《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校发〔2025〕21号)要求,请各学院报送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按照《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组织领导”第(三)条要求报送《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成员信息表》(附表1)。各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任学院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学院评建组副组长,成员可包括各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教务办主任、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各学院需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人担任联络员,确保工作到位。 2.各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信息表电子版通过OA邮件发送至教务处谌佳琪同志,联系电话:88120278。
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学院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小组成员信息表
(此表可加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