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摸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的通知 |
| 更新日期: 2026-03-20 访问次数: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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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23〕115号)及《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校发〔2025〕21号)(附件1)的工作安排,为全面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方针,掌握学校审核评估整改进展,现请各相关责任单位填写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问题完成情况一览表(附件2)。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请于2026年4月2日前将各自牵头的指标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汇总后电子版OA发送至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谌佳琪(联系电话:88120737)。 审核评估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牵头部门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2.培养过程,牵头部门为教务处;3.教学资源组,牵头部门为教务处;4.教师队伍,牵头部门为人事处;5.学生发展,牵头部门为学生处;6.质量保障,牵头部门为教务处;7.教学成效,牵头部门为招生就业处。 附件: 1.《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校发〔2025〕21号)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问题完成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3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