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的通知 |
| 更新日期: 2026-06-02 访问次数: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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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23〕115号)及《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校发〔2025〕21号)的工作安排,为全面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方针,系统总结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成效,现就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报告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对标整改清单:请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对照《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校发〔2025〕21号)中的“四、整改措施、分工、进度安排和预期成效”(附件1、2),逐项梳理牵头负责的整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聚焦整改实效:整改报告内容需重点体现“整改措施如何落实—整改目标是否达成—整改成效评价—持续改进计划”等方面,并通过数据、案例、标志性成果等支撑(特别是针对问题表述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回应),避免空泛描述。 二、报告提交 1.各一级指标的整改报告采取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头撰写,牵头部门汇总梳理的方式形成。请各牵头部门严格按照模板(附件3)要求进行撰写,勿随意删减其中内容。 2.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格式按照模板(附件4)整理,提交报告时一并提交支撑材料及目录。 3.请于6月25日前将整改报告经一级指标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先骕楼西204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谌佳琪OA。 审核评估各一级指标牵头部门:1.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牵头部门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2.培养过程,牵头部门为教务处;3.教学资源组,牵头部门为教务处;4.教师队伍,牵头部门为人事处;5.学生发展,牵头部门为学生处;6.质量保障,牵头部门为教务处;7.教学成效,牵头部门为招生就业处。
附件: 1.校发〔2025〕21号 关于印发《江西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问题清单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报告模板 4.支撑材料目录模板 教务处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6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