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正大学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1.0项目进行总结以及组织2.0项目申报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19-12-19   访问次数: 177

教务字[2019]141号

 

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正大学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正大学子”)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校发〔20123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正大学子” 1.0项目总结和组织2.0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大学子” 1.0项目总结

请各相关学院(具体项目见附件1)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认真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分析建设成效,总结改革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报告,含:

1.实施总体情况。项目在拔尖学生选拔、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的改革情况和成效。

2.实施经验与体会。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推进计划实施的建议。

此外,各相关学院还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体现教学改革成果的照片、图片、网址、新闻报道、学生感言、精彩故事、学生发表论文和获奖等电子材料。

二、“正大学子” 2.0项目申报

(一)实施范围

2.0项目主要面向卓越工程师、法治人才、新闻传播人才、教师以及基础学科拔尖优秀本科学生。鼓励学院主动服务对接国家以及区域重大战略需求进行专业交叉融合申报“VR+”以及公文写作等人才培养实验班。推进已有基础的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的优化升级,原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也需重新申报。

(二)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在拔尖创新计划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按照“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养,促进学科交叉和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科学选才鉴才”的要求,进一步拓围、增量、提质、创新,逐步形成有师大风格、面向江西省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前沿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杰出拔尖创新人才,带动学校和江西省本科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支持政策

1.经费支持。学校划拨专项建设经费,支持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按照不低于1.0项目的标准进行资助(1.0项目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每班资助15万元建设经费;“荣誉学士学位”实验班每班资助2万元建设经费)。经费实行年度预算,按照“额度+进度+绩效”原则管理。鼓励学院从教学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创收经费中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奖励支持。根据《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成果认定及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校发〔201934 号)、《江西师范大学学院本科教学突出业绩奖励办法( 2019年修订)》(校发〔201935 号)文件规定,对入选国家级和省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的项目进行立项奖励。其中,入选国家级项目的,奖励标准参照国家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项目执行。入选省级项目的,奖励标准参照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项目执行。

3.其他支持。学校对“正大学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配置、国际交流与合作、各类教学项目申报、教学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动态管理

学校对遴选出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学校每年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年度报告等进行评估,对于项目执行未达到预期成效的,适当调整下一年度经费资助直至停止项目。相关学院应当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管理和支持,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五)申报程序

1.学院申报。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标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目标,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统筹考虑,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思路,统筹推进,制定实施方案。

2学校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

请各学院将“正大学子”1.0项目总结和《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2.0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电子版于2020218日前发送至熊春凤oa,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正大学子”创新人才培育计划2.0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91213

 

附件:20191213170057.docx